植物生长调节剂又称激素农药,能增强作物抗逆性、提高作物产量、改善产品品质、提高种植效益。滥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易造成农作物药害,影响产量和品质,徒增生产成本。
使用调节剂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切勿随意改变使用方法或重复使用。随意加大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用量或浓度不但不能促进植物生长,反而会使其生长受到抑制。所以应严格按照说明浓度和间隔次数在适宜时期施用
(2)不要盲目配制。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不要直接兑水使用。由于有的调节剂不能直接在水中溶解,若不事先配制成母液,再配制成需要浓度,药剂很难一次混匀,也会影响到使用效果。
(3)不能以药代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在充足的水肥条件下才能发挥显著功效,如果将其当肥料使用,把促进作物生长的希望完全寄托在植物生长调节剂上,而不在施肥、灌水、中耕、松土等常规技术上下工夫,最终也会影响到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效果。
(4)不要随意与其他农用物质混用。不要为了省事就随意地将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化肥、杀虫剂、杀菌剂等混用,必须在认真阅读说明并经过试验后才能确定能否混用。
(5)留种田勿施用。如将乙烯利、赤霉素等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蔬菜、棉花、小麦等繁殖留种作物会引起不孕穗增多、种子发芽率降低。所以留种作物慎用调节剂。
调节剂使用不当造成的药害症状
(1)多效唑药害症状:植株矮小,块根、块茎小,畸形,叶片卷曲,哑花,基部老叶提前脱落,幼叶扭曲、皱缩。
(2)缩节胺药害症状:叶片变小变厚,节间密集,赘芽丛生,植株生长不均匀,蕾铃大量脱落,棉花后期出现贪青、晚熟现象。在禾本类植物上较少出现药害,用量范围较宽。缩节胺的药害一般不会影响到下茬作物。
(3)矮壮素药害症状:植株严重矮化,果枝不能伸展,叶片畸形、出现鸡爪叶,赘芽丛生,果枝节间过短,植株枝叶发脆、易折断。浸种药害表现为根部弯曲,幼叶严重不长,出苗推迟7天以上,出苗后呈扭曲畸形。矮壮素对双子叶植物易产生药害,对单子叶植物不易产生。
(4)乙烯利药害症状:较轻的药害表现为植株顶部出现萎蔫,植株下部叶片及花、幼果逐渐变黄、脱落,残果提前成熟。较重的药害表现为整株叶片迅速变黄,脱落,果实迅速成熟脱落,整株死亡。乙烯利用量过大或使用时间不当均可产生药害,但通常不会影响到下茬作物。
(5)α-萘乙酸药害症状:轻度药害表现为花和幼果脱叶,对植株生长影响较小。较重药害表现为叶片萎缩,叶柄翻转,叶片脱落,成果迅速成熟、脱落。对于浸种药害,轻则导致根少,根部畸形,重则不生根,不出苗。α-萘乙酸药害中有一部分会继续对下茬作物产生危害,大多数不会对下茬作物产生危害。
(6)2,4-D药害症状:轻度症状为叶柄变软、弯曲,叶片下垂,顶部心叶出现翻卷,叶片、果实畸形,成果形成空心果、裂果。重度症状为植株大部分叶片下垂,心叶翻卷严重、出现畸形并收缩,植株生长点萎缩坏死,整株逐渐萎蔫衰死。2,4-D使用不当的药害症状类似于除草剂,严重时杀死植株。双子叶植物受药害较重,单子叶植物受害较轻。
(7)三十烷醇药害症状:用量较大或纯度不高时,会导致苗期鞘弯曲,根部畸形;成株幼嫩叶片卷曲。
(8)DA-6(胺鲜酯)药害症状:叶片有斑点,并逐渐扩大,由浅黄色逐渐变为深褐色,最后透明。目前仅在桃树上出现过药害,其他作物上未见药害发生。(化肥农药助手)
来源:今日农业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