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日期:2022-06-14     来源:今日农业杂志    作者:焦宏 崔丽    浏览:218    
核心提示: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切

       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切实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主要措施等,提出要确保不出现“线断、网破、人散”现象,确保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确保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意见》要求,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积极防御、主动治理、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压实属地责任,统筹调整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力量,优化存量、补充增量,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全链条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为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要把动植物疫病防控各项要求细化为职责使命、实化为工作担当,做好强化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指导、强化动植物检疫监管、强化动植物疫病应急处置4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将任务更重、责任更大、要求更高,《意见》提出健全防控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专业能力3方面主要措施。
 
       第一,要健全防控体系。要把动植物疫病防控职责全面落实到各承担单位,强化协调配合,提高履职整体效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动物防疫、植物保护机构,要切实强化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控指导、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职责。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数量、养殖密度、农作物种植面积、病虫害发生种类、防控指导区域面积等因素,加强动物防疫、植物保护工作力量。确需增加编制的,优先从农业农村部门内部调剂,如确实无法满足的,地方可根据实际,因地制宜,通过跨部门调剂等方式加以保障。
 
       乡镇应按照定责定岗定人要求,足额配齐配强动植物防疫专业人员。要将动植物防疫职责任务落到具体机构承担,避免职责悬空、任务落空。要在相应机构中设置与职责任务相匹配的动植物防疫岗位,岗位主要为专业技术岗。要明确岗位条件、强化岗位准入,严格按要求招聘和选用专业人员,人员主要从事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行政村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和村级植保员。
 
       第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人兽共患病疫情、境外动植物疫情等信息共享,提高部门间防控措施的协同性。理顺行业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关系,促进职能衔接。完善监测预警和分级响应机制,拓宽信息报告渠道,细化动植物疫病信息报告责任,建立疫情报告首问负责制。要压实乡镇政府责任,将动植物疫病防控职责纳入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完善县乡联动机制,推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推动工作力量下沉,将下乡进村服务的工作量和实绩作为人员考评的主要指标,县级动植物防疫人员每年不少于1/3时间下乡服务,乡镇动植物防疫人员每年不少于1/2时间进村服务。
 
       第三,提升专业能力。要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人才储备,提高中高级职称比例。做好基层动植物防疫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每3年轮训一次。要将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向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基层动植物防疫人员倾斜。加强县级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和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条件建设,推进动植物疫病防控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动植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意见》提出,各地要把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体谋划,切实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力量。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要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内容。尽快制定本地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于2022年底前实现县乡动植物疫病防控责任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焦 宏 崔 丽)
 
来源:今日农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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