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涉农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实现全覆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测评价良好以上等级比例达80%以上;到2030年,基本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合理利用、规范处理。
《意见》指出,本次回收,按照“协同推进、分级负责、分类处理、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明确回收主体。农药生产者(含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经营者和使用者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主体,应当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进行处理。
二是加强监测调查。各地要按年度组织调查监测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回收、处置情况,及时统计汇总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量一般在农药使用量的7.34%-14.3%范围。
三是构建回收体系。各地要合理布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建立至少一个回收站(点),每个农药经销店应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一个集中贮存站(点)。各回收站(点)要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
四是畅通转运体系。各回收站点应定期将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到集中收贮中心,运输过程中要防雨、防渗漏、防遗撒,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对资源化利用以外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焚烧等无害化处置。要加强台账管理,并保存两年以上,逐步纳入全省农药数智监管系统。
五是引导源头减量。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大力推进统防统治、统配统防,督促服务组织统一回收产生的包装废弃物。鼓励农药生产者使用易资源化利用和易处置包装物,从源头上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据了解,为了推进政策的实施,江西将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评价规范》,并组织各地开展分级评价。
同时,江西也将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切实加大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建立回收处理体系,鼓励农民收集和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鼓励和支持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来源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