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实施“百千万工程”,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11月24日,广东省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在博罗县柏塘镇小洞村组织召开全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现场会。惠州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江远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博罗县农业农村局,惠城区汝湖镇、惠阳区新圩镇、博罗县柏塘镇,龙门县龙城街道城西村、博罗县柏塘镇小洞村等6个优秀典型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市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刘艳军、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洪、市委组织部四级调研员黄旭东,以及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的主要领导和镇、村两级优秀典型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上,江远波指出,惠州始终高度重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施“百千万工程”和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务实举措,全面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2022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65.38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达56.39亿元;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5.11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达10.63亿元。他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要强化危机意识,针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清形势、分析原因,出台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摸清家底、打牢基础,发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和县镇两级国企、供销社的作用,强化用地保障,用好激励政策。
刘艳军结合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经历,指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因地制宜,紧紧围绕各村实际,突出资源优势与乡村特色,明确近期、中期、远期发展规划。他强调,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重要抓手,要突出组织领导,由县统筹、镇主导;要突出创新探索,借鉴良好经验做法;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联农带农;要强化典型引领,在运营和管理上培育典型。
陈洪强调,各级要梳理好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宝贵经验做法,对其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各县(区)要履行好牵头抓总主体责任,落实好省、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要压实乡镇主体责任,聚焦任务抓落实。
会议印发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汇编》,参会人员观摩了小洞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实地了解村内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区域规划和运营模式,包括生态文旅项目、农业休闲项目等。
来源:惠州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