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米脂县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之举,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目标,在树品牌、强保障、建机制、促发展上持续释放红色动能,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全面提升。
擦亮党建品牌,释放引领效应。持续深化“红色引领,绿色发展”品牌,印发《米脂县基层党建“揭榜领题”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聚焦全县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和各街镇、各系统、各领域党建实际,创建培树一批以“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为主题的“党建+品牌”项目体系,推动形成一批有影响的基层党建精品、亮点和典型。选定9个街镇、21个县直部门作为领题单位,共领办“揭榜领题”项目35个,坚持“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项目化推进措施,积极探索创新破题解题方法,全域推动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高质量提升。
强化激励保障,激发赶超动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的实施意见》《米脂县村干部补贴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挂钩奖励暂行办法(试行)》,通过保障经费,提高待遇,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明确村干部奖励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在完成“三变”改革并且实现股东分红的基础上,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可从上年度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个人奖励报酬。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扣除股东分红后,达到5-20(不含)万元的,按照超出5万部分的10%-15%比例发放奖励金;20-50(不含)万元的,按照超出5万部分的15%-20%比例发放奖励金;50万元以上的,按照超出5万部分的20%比例发放奖励金。
明确村干部奖励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在完成“三变”改革并且实现股东分红的基础上,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可从上年度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个人奖励报酬。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扣除股东分红后,达到5-20(不含)万元的,按照超出5万部分的10%-15%比例发放奖励金;20-50(不含)万元的,按照超出5万部分的15%-20%比例发放奖励金;50万元以上的,按照超出5万部分的20%比例发放奖励金。
多元融合发展,赋能乡村振兴。着力构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为支撑的“一核多元”组织体系,以杨家沟红色美丽村庄和高西沟绿色生态教育基地为样板,扎实推动“党建强、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示范村创建。杨家沟村确立黑色养殖+绿色田园+红色旅游三产联动发展战略,深度整合政策资金、自然资源和集体资产,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入选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优秀案例;申家沟村注册“勤农丰”农产品品牌,推行订单化收购、品牌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从一个贫困村摇身一变成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阳石坬村探索总结“一组一田”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乡村振兴新模式。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