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传来消息,今年全省城中村改造的年度目标任务是实施38个项目、建设安置住房2.99万套、完成投资175.72亿元,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全面推进。
实施城中村改造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消除城市建设和治理短板、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等起着重要作用,是解决城中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工程,更是发展工程。按照国家政策精神,我省制定了实施城中村改造五年计划(2024年—2028年),涉及87个项目、97个村、7.21万户居民,将建设安置住房14.04万套。其中:太原市五年规划改造82个项目、91个村,建设安置住房12.82万套;大同市五年规划改造5个项目、6个村,建设安置住房1.22万套。
省政府办公厅3月印发《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此为全国首个出台的省级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改造分类标准和具体要求,提出了用地优先供给和省级财政支持政策,明确了税费减免和审批流程优化的具体措施,完善了新旧政策衔接和强化各类资金管理等方面内容。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城中村改造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分类实施、稳妥有序、市场配置、民生优先、统筹建设的原则,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区分轻重缓急,不具备条件的不强行改造;结合村情实际,坚持“一村一议、一村一策”,安置用房将根据村民意愿和住房需求进行改造并优先实施,不“一刀切”实行整村拆除改造;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城市人民政府作用和主体责任。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