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报》6月15日报道,据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植物保护局称,越南已建议中国海关总署完成签署允许越南榴莲对华出口议定书的程序。目前,越方已完成所有技术文件,包括议定书的英文版本和越文版本,并已发送给中方,等待中方同意、完成手续,提出双方签署议定书的时间即可。
为了将榴莲果出口到中国市场,越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植物保护局局长黄忠表示,各企业和种植园需要满足三个基本要求,即有合适的办法清除中方关注的害虫问题;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无农药残留超标;符合包装和包装信息要求。
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