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中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 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中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

日期:2024-02-28     来源:山西日报    浏览:588    
核心提示: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深入研究、正确处理好农业绿色发展与农村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深入研究、正确处理好农业绿色发展与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关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绿色发展对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农业绿色发展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为前提,以统筹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为基本原则,以绿色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实现增产增收、资源高效、环境友好、富裕健康多目标协同发展的农业变革过程。农业绿色科技是农业绿色发展的核心动力。首先,农业绿色发展对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有理论意义。我们必须重视研究农业绿色发展与农村经营体制演进之间的关系,正确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其次,农业绿色发展对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有实践意义。农业绿色技术的开发应用,不断促进农业发展节本提质增效,催生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为农村改革与发展增添了新活力。最后,农业绿色发展对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有政策意义。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对农业经营方式及经营主体等变化规律的研究,提高各项绿色支持政策的精准性,更好调动农民和其他各类经营主体投身绿色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更好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必须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进一步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农业绿色发展新格局。

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环境。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巩固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赋予农户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发展适合农业绿色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支持适度规模经营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强化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金融激励等政策支持,构建标准明确、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农业绿色发展制度环境。

推动农业绿色科技创新与现有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深度融合,支持发展绿色化、数字化、集成化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强化主体带动,支持绿色生产技术、装备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广泛应用。建立健全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强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机制。支持联农带农平台经济做强做大,建设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支持绿色技术集成创新,推动农业生产数字化、智能化与绿色化改造,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加快绿色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开展产学研企联合攻关,加快突破农业绿色发展技术瓶颈。科学规划建设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夯实服务国家和地方农业绿色低碳转型的要素支撑基础。

以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及绿色技术标准化体系为支撑,构建精准高效的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推动制定农业绿色化、数字化分级分类标准及园区标准、企业标准等。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带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并精准执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绿色发展支持力度,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创新绿色金融政策,丰富完善信贷、保险、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引导社会投入。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主体,支持形成“政府—市场—农民”协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高效机制。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奖惩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完善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参与。完善法律法规约束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普通农户发展绿色种养。加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群策群力、协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新格局。(据《求是》2024年第4期)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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