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为安全生产加装“防火墙”和“安全阀”,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临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赴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座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世波出席会议,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徐宁,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吴永彬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徐宁结合近期吕梁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件与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相关典型案例,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提醒企业从业人员增强“风险即危险”的安全意识。第二检察部主任程世鹏讲解了《刑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条款内容,对近年来办理的危害生产安全案件进行了梳理总结,深入剖析了事故发生前后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等,并提出精准、可操作的建议。吴永彬通报了近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情况,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强调将与县检察院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行刑衔接,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
参加座谈的企业负责人就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并表示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有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后与会人员深入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猗分公司、山西阳煤丰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卓辉化工有限公司、山西博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察看,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常见隐患进行风险提示,引导企业树牢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日常管理,守住安全底线。
国以安为宁、业以安为兴、民以安为乐。刘世波检察长表示: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深化与应急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凝聚抓安全、促发展、保民生的合力,切实提高企业、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全方位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以检察担当助力“平安临猗”建设再上新台阶。
来源:临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