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盐湖区召开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8月1日,盐湖区召开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第二批中央资金431万元使用办法。区政府办、区农业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组及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等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常跃格首先汇报了2024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和第二批中央补贴资金431万元使用计划,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优先受理2023年12月31日前因资金不足未能结算的所有机具,剩余资金待《山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出台后,按照新文件要求,使用资金。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到位情况,认真研究具体措施,细化补贴实施办法,科学有序安排补贴流程,分步推进、有序办理、环环紧扣,确保补贴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提升广大群众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满意度。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惠民政策。农业农村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统筹协调,加快补贴资金的兑付进度,扎实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张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