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混肥料就是N、P、K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包括目前市场销售的各种复合肥、掺混肥、专用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广大农户在选择复混肥料产品时,应注意以下7个方面:
1.尽量选购名优产品。要到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农资经销单位,选购口碑良好的知名企业生产的质量过硬产品,或者曾施用过、效果好的品牌产品,或者直接到就近的合法生产企业处购买,尽量不要贪图便宜而购买无证照、无固定场所的流动摊贩销售的产品。
2.要仔细查看“警示语”,根据农作物生长特性、需求和禁忌科学选购。例如,标注“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含氯(高氯),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等警示语以及标明“含硝态氮”的产品,都应当根据作物的生长特性选购。如标注有“含氯(低氯)”、“含氯(中氯)”或“含氯(高氯)”的肥料,对忌氯作物(如葡萄、茶树、地瓜、烟草等)就不宜施用。生产实践证明,施用含“缩二脲”高的肥料会对小麦、玉米、番茄、油菜、水稻的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3.要仔细查看包装标志标注内容是否齐全和规范。包装袋上应标注肥料名称、商标、生产许可证编号(国家实施生产证许可管理的产品)、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养分含量、净含量、警示说明、施用方法、适宜作物及不适宜作物、建议使用量、规格等。如果包装标志标注的内容不齐全、不规范,这样的产品最好不要购买。或者在购买前,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咨询。其次,要认真查看包装袋上印刷的标志字迹是否清晰,如果字迹模糊不清,则尽量不要购买。再者,如包装标注中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宣传,如“高效XXX”、“XX肥王”、“全元素XX肥料”等词语,这样的产品也不要购买。
4.查看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检验报告最好是第三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首先要查看所检验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再查看所含肥料成分的含量。目前,在复混肥包装袋上带有误导性的标识主要有:一是以中、微量元素钙(氧化钙)、硅(二氧化硅)、镁(氧化镁)、硫中的任何一种或几种元素代替氮、磷(五氧化二磷)、钾(氧化钾)三要素中的任何一种元素。如将本应标明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养分含量的复混肥料改为氮—五氧化二磷—硫(或硅、镁、钙),欺骗和误导农民。二是将氮、磷、钾三要素肥料与中、微量元素钙、镁、硅、硫及微量元素锌、硼、铁、锰、钼、铜等养分加在一起作为总养分含量。三是将有机质含量作为有效养分含量与氮、磷、钾养分加在一起误导农民。四是将含五氧化二磷只有3%的钙镁硅肥标识为钙镁磷硅肥,农民朋友极易把此肥料误认为钙镁磷肥。
5.核对产品的净含量。标准要求,每袋净含量应标明单一数值,如50千克、40千克、25千克、10千克。每袋产品的净含量允许范围分别为(50±0.5)千克、(40±0.4)千克、(25±0.25)千克、(10±0.1)千克,每批产品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得低于50千克、40千克、25千克、10千克。购买化肥前,先把产品称一下,看净含量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如果短缺的重量超出允许范围,不要购买;或与经销者交涉。
6.要选购包装完好、颗粒均匀、没有潮湿结块的产品。不要购买散装产品。凡包装袋上缺少产品执行标准、肥料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的都应视为无证产品,严禁在市场上销售。凡包装袋上未标明肥料厂名、企业地址及电话号码的肥料产品,应视为假冒伪劣肥料产品。
7.要保存好购货凭证和肥料包装以及少量化肥样品。购货凭证上应清楚准确地标明购买者名称、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经销者名称或经办人姓名等主要内容,并盖有经销单位公章等。
来源:农业种植技术